货拉拉女子坠亡案律师提新证据:不是坠车是跳车 被害人具有过错

2021-11-22 10:35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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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2月6日晚,23岁女子车某通过货拉拉平台叫租车搬家,中途司机周阳春三次偏航,车某从副驾驶位置坠车身亡。案发后,货拉拉公司向车某家属支付了医疗费、丧葬费。9月10日,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周阳春有期徒刑一年,缓期一年执行。

11月19日,湖南长沙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涉事司机周阳春向记者证实,9月23日他提出上诉后,日前长沙中院已告知案件二审将不开庭审理。

“我找了同一款货车,做了现场实验,新证据已经寄给法院,我希望长沙中院能公开开庭审理,当然希望二审能有好的结果!”

周阳春委托的二审代理律师也表示已向法院提交了新证据,“周阳春找了和被害人同等身高体重的女生子做了坠车实验,拍了视频提交给法院,证明不是坠车而是跳车,证明被害人具有过错。”

相关法律人士分析认为,本案系一起意外事件,而非过失致人死亡案件。事发时,两人仅发生语言上的矛盾,并无肢体接触,亦无人身危害,且女孩手机还在自己手里,情况并非紧急到需要通过跳车来避免可能造成的伤害,周阳春“应当预见的可能性并不大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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